1. 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历史 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当时有20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公约”。1906年有27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24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192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1932年70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现有189个成员国,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由信息产业部派常驻代表。ITU使用五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出版正式文件用这五种文字,工作语言为英、法、西三种。 ITU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参加ITU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CCITT和CCIR在ITU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如果CCITT和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电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客观要求。1993年3月1日ITU第一次世界电信标准大会(WTSC-93)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隆重召开。这是继1992年12月ITU全权代表大会之后的又一次重要大会。ITU的改革首先从机构上进行,对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CCIR、IFRB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部门(TSS,即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RS,即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TDS,即ITU-D)。这在ITU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ITU新机构的诞生。
2. ITU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ITU的高级管理人员为: 秘书长:Mr. Yoshio Utsumi (日本) 副秘书长:Mr Roberto Blois (巴西) 无线电通信局(BR)主任:Mr. Valery Timofeev (俄国) 电信发展局(BDT)主任:Mr. Hamadoun Touré (马里) 电信标准局(TSB)主任:Mr. Houlin Zhao (中国)
3. ITU的组织结构图 (1) 电信标准化部门(TSS,或称ITU-T) 目前电信标准部设有13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SG2:业务提供、网络及性能的运营方面; SG3:包括相关电信经济和政策问题的资费和结算原则; SG4:电信管理,包括TMN; SG5:针对电磁环境影响的保护; SG6:对外部设备及相关的室外安装; SG9:综合宽带电缆网络及电视和声音传输; SG11:信令要求和协议; SG12:性能和服务(业务)质量; SG13:下一代网络(架构、演进和融合); SG15:光纤和其他传输网的结构; SG16:多媒体终端、业务和应用; SG17:安全,语言和电信软件; SG19:移动通信网络; (2) 无线电通信部门(RS,或称ITU-R) 目前无线电通信部设有7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SG1:频谱管理; SG3:无线电波传播; SG4:固定卫星业务; SG6:广播业务; SG7:科学业务; SG8:移动、无线电测定、业余和相关卫星业务; SG9:固定业务。 (3) 电信发展部门(TDS,或称ITU-D) 电信发展部门由原来的电信发展局(BDT)和电信发展中心(CDT)合并而成。其职责是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电联的研究工作,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使发展中国家了解电联的工作,尽快应用电联的研究成果;鼓励国际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建设和完善通信网。 ITU-D设立了两个研究组:电信发展政策和策略研究组和电信业务和网络的发展和管理研究组。2002~2006研究期,这两个研究组的研究课题分别是: 1) 互连; 2) 通用接入/业务; 3) 电信、广播和信息技术融合的影响; 4) 决定国家电信业务成本(包括频谱)的资费政策、资费模型和方法; 5) 发展中国家的卫星管理; 6) 国家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法律法规的国内执行; 7) 发展中国家IP电话的实施。 以及 : 1) 展中国家对电信标准化部门和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组特别关注的研究课题; 2) 边远地区通信; 3) 数字广播技术和系统的检测,包括成本/利益分析、数字集群系统与现有模拟网络的互操作性、以及从模拟集群技术到数字技术的迁移方法; 4) 传统铜线电缆上宽带通信的检测,把技术、系统以及应用的特点方面考虑进去; 5) 电信在卫生保健方面的应用; 6) ITU在电子商务活动方面的进步; 7) 世界上电子业务/电子应用活动的进步; 8) 移动网络到IMT-2000及后IMT-2000的迁移政策; 9) 从电路交换网到分组交换网的迁移政策; 10) 宽带通信接入技术的检测; 11) 推动发展中国家中的医疗卫生事业中通信的应用; 12) 频率费用的计算。 1998年国际电联全权大会再次就其改革与发展展开讨论,并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广泛听取意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研究。ITU改革工作组已于1999年12月15~17日、2000年4月3~7日分别举行第一、二次会议。 国际电联为提高技术标准的质量,增强其及时性和预见性,决定在2000~2004年研究期建立试验性热点专题小组就某一专题进行9~12个月的研究。此外由于很多研究热点涉及多个研究组,为有利于这些研究热点的平衡发展、确保所制订标准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时性,ITU还成立了若干个牵头研究组。 ITU成员由各国电信主管部门组成,同时也欢迎那些经过主管部门批准、ITU认可的私营电信机构、工业和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机构和从事电信的实体参与电联活动。 ITU每年召开1次理事会;每4年召开1次全权代表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大会和世界电信发展大会;每2年召开1次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
4. ITU 标准编号体系 (1) ITU-R的标准编号体系 XX.YY(MM/YY) XX:系列标识,BO-V YY:建议号码 MM/YY:批准日期 (2) ITU-T的标准编号体系 XX.YYYY(MM/YY) XX—系列标识,A-Z YYYY—建议号码 MM/YY—批准日期
5、ITU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 Place Des Nations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电 话:+41 22 730 51 11 传 真:+41 22 733 7256 E -mail: itumail@itu.int(总部) tsbmail@itu.int(电信标准部) brmail@itu.int(无线电通信部) bdmail@itu.int(电信发展部)
|